危險品運輸車輛究竟如何防范風險?
應急處置三要求1.出現車輛故障、事故、貨物撒漏等緊急情況時,要根據貨物的爆炸、易燃、腐蝕、劇毒、放射等不同性質,按照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和操作規程妥善處置。
2.先期無法處置時,要將車輛停靠在盡可能空曠、遠離人群、水源的地方,及時報告,報告時應詳細說明危險貨物名稱、形狀、數量和泄漏情況,便于相關部門有時間有效處置。
3.車輛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,要按規定開啟危險警報燈,普通道路在車后50至100米處、高速公路在車后15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,夜間要同時打開示廓燈和后位燈。
裝卸貨物五要點:1.裝載介質與罐體噴涂介質、車輛道路運輸證載明介質一致。
2.危險貨物運輸企業、車輛、駕駛人、押運員、裝卸員必須取得相應資質。
3.危險貨物裝載勻稱均衡、整體固定,做到一車一貨,不同危險貨物不能混裝,不得超載。
4.液體危險貨物罐車裝載完畢后,應將緊急切斷閥關閉,確保無損壞、無滲漏。
5.危險貨物裝載后,危險貨物名稱、形狀、數量、處置方法、企業聯系方式等要書面記錄,隨車攜帶。